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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无标签 永新中医医院被食药监处罚

2018-05-28 09:18:12 信网

信网5月26日讯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作为监督管理方,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旦查处,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为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环境,青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不定期到经营单位抽检食品、药品,检查卫生条件是否达标。近日,信网就获悉,4月11日,执法人员在对青岛永新中医医院例行检查时,在其药房、药库发现无标签中药饮片8种。

针对该情况,食药监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并确认该医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以及《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用药人购进药品,不得有下列行为:(二)从不具有相应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处购进药品”的规定。

对于青岛永新中医院的上述行为,青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终决定从重处罚,并于5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购进药品;没收违法所得93.45元;并处违法货值金额4倍罚款7492.00元,合计罚没款为7585.45元。另外,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5月25日下午,信网为了解此事曾致电青岛永新中医医院,其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会反映给相关领导由其作出回复,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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