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2日,新疆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
新疆新天骏面粉有限公司:
2018年5月9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保持、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成品库成品无状态标识;
二、各车间无明确标识;
三、生产车间设备无状态标识,管道无基本识别色标识、管内介质及流向标识;
四、内包装车间与生产车间直接相通;
五、内包装车间入口未设置更衣室;
六、包装材料进入内包装车间无清洁措施;
七、不合格品的处理制度不完善;
八、销售记录不完整;
九、更衣室无安全出口指示灯;
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不完善。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塔城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参加了此次飞行检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检查情况反馈至塔城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公司要积极配合属地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整改情况由塔城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由塔城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