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六安市人民政府网5月7日发布的《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食药监械罚〔2017〕8 号》,安徽亚钛义齿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被行政处罚。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是否移送 |
1 | (六)食药监械罚〔2017〕8 号 | 安徽亚钛义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 安徽亚钛义齿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523MA2N15RNOH(1-1) | 徐军 | 安徽亚钛义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定制式义齿(注册证:皖械注准20162630168,标示生产单位:安徽亚钛义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7年5月19日,出厂编号:20170519)经检验孔隙度不符合要求。 | 种类:处2万元罚款。 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行为,同时参照《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徽商银行六安梅山南路支行
| 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日 | 完全履行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