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4月27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发布2018年2月份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公告》,涉及1家生产企业的1个保健食品,共发布违法广告总次数为20次。
公告中提出,希望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对辖区内各类媒体发布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其产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惩戒名单推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江西省2018年2月份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
序号 | 广告类别 | 广告中标识名称 |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 |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 | 发布公告单位 |
1 | 保健食品 | 容大牌氨糖硫酸软骨素片 | 容大牌氨糖硫酸软骨素片 | 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 | 20 |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