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徐琪琪 记者洪敬谱)4月19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7起违法广告,并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广告中涉及到的产品,以免上当受骗。
3起药品违法广告,分别是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缩泉丸,该药品广告存在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问题;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存在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利用专家的名义和形象对产品功效作证明等问题;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交通心肾胶囊,存在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问题。
3起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分别是武汉市康本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热中低频治疗仪,存在使用伪造的广告批准文号发布广告、夸大产品适用范围等问题;哈尔滨运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颈肩腰痛贴,存在夸大产品适用范围问题;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止咳贴,存在未经审批发布广告、夸大产品适用范围问题。
1起保健食品广告,为孟州市神龙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源农牌纤维面,存在篡改经审批的合法广告内容、宣传疗效等问题。
安徽省食药监局已将上述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并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加大对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勿轻信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对怀疑进行虚假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向当地食药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