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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商局公布2018年一季度煤炭质量抽检结果

2018-04-20 16:51: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9日,成都市工商局官网发布2018年一季度煤炭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成都市工商局2018年第1季度对成都市崇州市、邛崃市、简阳市、新津县、金堂县等区域内的煤炭经营企业(店)销售的煤炭及制品(蜂窝煤、商品煤)进行了质量抽检。本次抽检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检。分别对蜂窝煤的空干基低位发热量、全硫含量、挥发分等以及商品煤的灰分、硫分、汞、砷、磷、氯、氟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煤主要不合格项是硫分,而硫分含量超标,不适宜作为商品煤开采。不合格蜂窝煤主要不合格项是:空干基低位发热量,此项目不合格容易导致煤炭燃烧不充分,达不到标准发热量。

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煤炭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

序号

样品

名称

被抽查检验人

标称生产企业

标称

商标

规格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生产日期或批号

备注

1

商品煤

 胡光宇(金堂县福兴镇三合碑村9组)

宜宾石桥煤矿

/

5  5400大卡x4.2

硫分(Std

进货日期:2017-10

 

2

商品煤

伍双明(金堂县福兴镇三合碑村9)

江安县石桥煤矿

/

5  5400大卡x4.2

硫分(Std

进货日期:2017.10.10

 

3

蜂窝煤

新津县来珍蜂窝煤厂金华分厂

新津县来珍蜂窝煤厂金华分厂

/

WF-Y115 丙类

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

2018/1/1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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