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9日,成都市工商局官网发布2018年一季度煤炭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成都市工商局2018年第1季度对成都市崇州市、邛崃市、简阳市、新津县、金堂县等区域内的煤炭经营企业(店)销售的煤炭及制品(蜂窝煤、商品煤)进行了质量抽检。本次抽检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检。分别对蜂窝煤的空干基低位发热量、全硫含量、挥发分等以及商品煤的灰分、硫分、汞、砷、磷、氯、氟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煤主要不合格项是硫分,而硫分含量超标,不适宜作为商品煤开采。不合格蜂窝煤主要不合格项是:空干基低位发热量,此项目不合格容易导致煤炭燃烧不充分,达不到标准发热量。
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煤炭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
序号 | 样品 名称 | 被抽查检验人 | 标称生产企业 | 标称 商标 | 规格 |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备注 |
1 | 商品煤 | 胡光宇(金堂县福兴镇三合碑村9组) | 宜宾石桥煤矿 | / | 5㎜ 5400大卡x4.2 | 硫分(St,d) | 进货日期:20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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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煤 | 伍双明(金堂县福兴镇三合碑村9组) | 江安县石桥煤矿 | / | 5㎜ 5400大卡x4.2 | 硫分(St,d) | 进货日期:2017.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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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蜂窝煤 | 新津县来珍蜂窝煤厂金华分厂 | 新津县来珍蜂窝煤厂金华分厂 | / | WF-Y115 丙类 | 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 | 20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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