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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公布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2018-04-18 16:45: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8日,上海市工商局官网公布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2018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按照全国工商、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提出的“保质保量地完成5%的全年抽查任务”的要求,以及《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办字〔2017〕105号)等有关规定,市工商局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确定了《市工商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市工商局各处室要严格落实《市工商局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按照各次抽查项目对应的工作部署和检查事项,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各市场监管局和机场分局开展检查。对未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经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取消的抽查任务,市工商局各处室在报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可以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各市场监管局和机场分局可以按照辖区实际,在《市工商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另行增加本辖区2018年随机抽查任务。

各单位(部门)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流程和要求,确保《市工商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工商局各相关处室联系。

市工商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计划时间

牵头处室

建议协同

处室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预估企业

总户数

抽查比例

预估抽查

户数

1

补年报企业公示信息、登记事项和自媒体广告内容检查

4—7

监管处

广告处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即时信息;

登记事项检查(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自媒体广告内容是否违法。

201771日后补年报的企业

1

100%

1

2

企业年报和自媒体广告内容检查

7—10

监管处

广告处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信息;登记事项检查(内容同上);

自媒体广告内容是否违法。

完成2017年度年报公示的企业

165

4.5%

7.4

3

个体工商户年报检查

7—10

监管处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内容同上)。

完成2017年度年报的个体户

31

1%

3100

4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检查

7—10

监管处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内容同上)。

完成2017年度年报公示的农专社

7500

1%

75

5

代表机构年报检查

7—10

监管处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内容同上)。

完成2017年度年报的代表机构

3000

3%

90

6

连锁经营企业商标使用行为、特殊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3—6月

商标处

广告处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特殊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自媒体广告内容是否违法。

全市备案的连锁经营企业

1万

20%

2000

7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企业使用行为的检查

7月

商标处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企业

40

90%

36

8

商标印制企业印制行为的检查

8—9月

商标处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本市经营范围中含有商标标识的印刷、制作的企业

50

60%

30

9

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检查

10—11月

商标处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2016年7月1日后登记注册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

260

40%

104

10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检查

7—9月

合同处

网监处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2018年6月30日之前设立、企业状态为确立的本市拍卖企业,抽查比例为50%。

300

50%

150

11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

2—6月

消保处

合同处

网监处

广告处

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违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行为的检查;

自媒体广告内容是否违法。

2017年被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经营者和2017年被抽检的经营者

2万

15%

3000

12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查

7—11月

消保处

网监处

广告处

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查;

自媒体广告内容是否违法。

2017年被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经营者和2017年被抽检的经营者

2万

15%

3000

13

直销行为检查

4—6月

直销处

广告处

重大变更的检查;

直销员报酬支付的检查;

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检查;

自媒体广告内容是否违法。

总部在上海的直销企业

8

50%

4

14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4—5月

网监处

 

是否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农副产品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市场、小商品市场

1000

30%

300

15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平台管理主体责任的检查

9—10月

网监处

广告处

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是否依法履行平台管理主体责任;

自媒体广告内容是否违法。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

120

50%

60

16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9

广告处

 

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是否按照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从事广告发布活动;

是否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广告审查人员是否参加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

广告审查人员参加培训日期;

是否建立并执行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制度;

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

自媒体广告内容是否违法。

全市广告发布登记单位

250

5%

12

17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10—11

广告处

 

是否建立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承接的广告业务是否都登记在案,业务档案是否保存

是否收取核对了证明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相关材料

对于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广告,是否收取核对了广告审查机关的批准文件

广告业务审核手续是否齐备

自媒体广告内容是否违法。

全市广告经营者、发布者

5.19万

5%

2595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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