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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药监局: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8-04-16 17:04: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6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称,本期公布8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8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样品2批次,分别为:

蔬菜制品2批次,晋中市榆次区瑞瑞调味水产经销部和寿阳县山蕊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寿阳县龙腾益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个批次发酵酸菜,均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1g/kg、0.16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合格样品85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8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6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可起到防腐作用,多用于调味品类、面酱类、果酱类、酱菜类食品中。苯甲酸是相对比较安全的食品防腐剂。蔬菜制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对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学习理解不够,在蔬菜制品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会破坏人体肠道正常菌群平衡,影响人体健康。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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