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旅行>>

“奢享游”成“窝心游” 谁来给个说法

2018-04-16 10:09:15 中国江西网

高收费为何低服务?南昌游客出境游感觉上当了

“奢享游”成“窝心游” 谁来给个说法

赣中旅和港中旅“踢皮球” 相关部门已受理游客投诉

中国江西网记者 赵 影

出国旅游本来是件开心的事,但南昌市民张女士花费6380元参加“奢享芽庄6天5晚游”却倍感“疲惫和伤害”,付出高价团费期望的“奢享”行程没有实现,反而出现了“导游没有全程陪同、购物陷阱、强买强卖”等情况,消费者在向江西省赣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多次沟通、投诉后,相关赔偿诉求却一直没有进展。

花钱买享受却受罪

2018年2月16日(大年初一),张女士与家人开始了“奢享芽庄6天5晚游”行程。“想和老人、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假期,同一时期,朋友参加的芽庄纯玩团仅需2400元/人左右,而我们选择贵的旅游团就是为了得到更好的服务和旅游体验。”张女士表示,她和朋友4家一行16人在团费6380元/人的基础上,还缴纳了签证费550元/人,老人另加价300元/人,孩子另加价600元/人,合计费用11万余元。

但当他们到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准备登机时却傻眼了。“领队没有到场,而是由同机其他团队的领队代办相关手续。”张女士表示,他们是同机最后一组办理登机手续的团队,机上座位也被打散,最小的孩子甚至单人单座。

“接下来每一天的旅行都让我们的心情跌至谷底。”张女士表示,在芽庄游览中不断更换旅游车,随身物品要一直携带,让人疲惫不堪。他们还被限制自由观光当地夜市,晚一个小时回驻地被导游强收150元“加班费”。

“领队袁秋华和地接导游阿彪对游玩行程服务很少,袁秋华在越南第三天甚至全天脱离团队。”张女士表示,在最后一天购物行程中,他们被奢享高价团的服务彻底激怒。“几名老人身体疲惫要留在酒店休息,地接导游阿彪却称当天3个购物店,每人要付1200元免进店费,否则就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张女士表示,在2月20日这一天全天购物行程中,他们遇到“不购物地接就辱骂,购物后发现短斤少两,‘店托’胁迫游客购买、强买强卖”等情况。回国后,张女士等人发现购买的铁皮石斛和三七粉分别少了366克和226克,少秤金额高达近万元。

“从2月16日到2月21日的6天,对别人是快乐的春节假期,对我们却是处处是谎言、处处是陷阱的噩梦行程。”回国后,张女士一行立即向“赣中旅”投诉,提出退款退货和赔偿等诉求,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维权之路仍是步步艰辛。

讨说法遭遇“踢皮球”

张女士表示,由于参团报名是托朋友王元华代办的,他们并没有和赣中旅签合同,“当时我们没有强烈的签合同意识,以为出发前导游会把合同带到机场来签。”

3月初,他们再次找到“赣中旅”沟通退货赔偿事宜,“在我们再三要求下,对方出具了一份由深圳市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盖章的处理意见。之后,在我们强烈要求补开合同和发票的情况下,对方强行要把发票开给‘港中旅’的王元华。”张女士表示,收钱的是“赣中旅”,给“处理意见”的是“深青旅”,发票又要开给“港中旅”,“这明显就是推诿、回避,不负责任。”

那么这3家旅行社与张女士参加的芽庄旅游团有什么关系呢?4月4日,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北京东路的“赣中旅”恒茂梦时代营业部,表明采访来意后,该营业部的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和领导沟通、请示”,然而一个多小时后,仍无人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联系到王元华,他首先否认了自己是“港中旅”员工。“我2016年底已经离职,我既不是旅游从业人员,也不是客人,凭什么把发票开给我。”王元华表示,“我当时把团款共112880元转给了赣中旅的张嘉宾,有微信转款截图和聊天记录为证。”王元华告诉记者,因他曾在旅游行业工作过,身边朋友常找他做咨询。“张女士他们参加的这个团原价是6888元/人,我和朋友帮他们谈到6280元/人的价格,我给赣中旅转钱也是按6280元/人的价格转的。中间有1000多元的差价就请帮忙讲价的朋友吃了个饭,张女士他们也是知道的。”

记者联系到“港中旅”相关负责人何经理,他表示,王元华曾是这里的员工,但2016年底已经离职。“王元华代朋友报名时他已不是我公司员工,与‘港中旅’没有任何关系,而且游客的钱也没有给我公司。”

3月16日,“赣中旅”发了一份声明,表示“王元华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该团系港中旅名下成团,故应当由港中旅对该团负全部责任。”对此,何经理表示,“我也和‘赣中旅’的人说过,说是我们的责任是断章取义,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如果‘赣中旅’一意孤行的话,我们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反击。”。

目前,张女士等人已向南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递交投诉申请,该所于日前正式受理。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