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维权>>

网购“洋奶粉”没有中文标签 “奶爸”获10倍赔偿

2018-04-04 21:26:30 新华网

新华社郑州4月4日电(记者刘金辉)河南郑州市民刘先生2016年网购了3罐奶粉,却发现没有中文标签,申请赔偿未果后,将该店铺告上法庭,要求该店铺支付购物款的10倍赔偿金。该主张获得法院支持,刘先生于近日拿到了4000多元的赔偿金。

2016年8月,刘先生通过某电商平台一“海外购”店铺购买了3罐国外某品牌奶粉。支付了300余元后,刘先生在一周后收到了奶粉,但他发现,该奶粉没有中文标签,而且物流动态显示,发货地在宁波。他找到店铺的经营者某电商公司,要求赔偿。某电商公司则表示,其经营的海外购商品是通过国际物流方式原装进口的商品,从中国保税区直接发货,符合国际相关标准,属于合格产品,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先生遂将该电商公司告上了法庭。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本案中,刘先生所购买奶粉的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入境销售。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了刘先生要求某电商公司退货并退还其购物款,同时支付购物款10倍的赔偿金的主张。

判决生效后,某电商公司并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履行赔偿义务,刘先生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经查询,也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将该公司录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于进入“黑名单”后被几家供货商停止合作,该公司的负责人近日主动联系法官,将4000多元执行款交到了刘先生手中。

(责任编辑:语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