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7>>

广东省工商局抽检152组消防器材商品样品 不合格27组

2018-04-04 14:32: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工商局公布了2017年度广东省流通领域消防器材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此次共抽取152组样品进行检验,其中合格125组,不合格27组,总体不合格率为17.76%。

不合格商品包括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有衬里消防水带、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枪、消防应急灯具等。涉及的主要问题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标志、20℃喷射性能检查、灭火剂主要组分(磷酸二氢铵含量)、B类火灭火试验、爆破试验、筒体壁厚、操作机构检查等项目不合格;有衬里消防水带的附着强度、最小爆破压力、内径等项目不合格;室内消火栓的固定接口水压强度项目不合格;消防水枪的密封性能项目不合格;应急灯的标志、充放电试验、基本功能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等项目不合格。

广东省工商局表示,已向不合格商品的生产者发出不得提供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消防器材商品)的行政告知书,向相关销售者发出了责令停止销售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消防器材商品)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抽样的不合格商品销售者实施了行政处罚,涉及经营者16户,其中已对15户销售不合格消防器材行为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消防器材商品75件,罚没金额4.56万元;1户因无法取得联系,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同时,采取了多项措施督促全省销售者对相同标称商标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予以退市、依据消费者要求对已销售的消防器材商品予以退货,对于拒不履行退市及依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通报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