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知,对深圳市中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通知原文如下:
抚食药监稽函〔2018〕13号
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深圳市中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沈抚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处室:
现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深圳市中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辽食药监稽发〔2018〕24号)、《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辽食药监稽发〔2018〕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深圳市中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辽食药监稽发〔2018〕24号)、《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辽食药监稽发〔2018〕25号)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