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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对大连河原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

2018-03-21 16:15: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通报对大连河原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

企业名称

大连河原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曲萍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辽妆20160032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281716986661C

企业负责人

曲萍

质量负责人

邹翠兰

生产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三台乡西蓝旗村

检查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事由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3项,一般缺陷4项,其中标注“*”并加注下划线的为严重缺陷。
  一*、人员职责与要求存在问题
  质量负责人尚未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二、人员培训存在问题
  企业未开展与生产质量管理相关内容的培训。
  三、实验室管理存在问题
  1、微生物检验室传递窗无紫外消毒设施。
  2、实验室部分已配制标准品、试剂未标识品名、配制日期等。
  四*、厂房与设施存在问题
  车间环境检测报告已过期。
  五*、设备维护存在问题
  水处理系统未定期清洗消毒。
  六、生产过程存在问题
  未见灌装作业调机确认记录。

处理措施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责成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总局药化监管司。

发布日期

2018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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