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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2018-02-28 17:03:46 新华网

新华社南昌2月28日电(记者陈毓珊)南昌市教育局近日公布2018年春季城区学校收费标准,要严格遵守教育收费纪律,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支出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

据悉,今年南昌市春季城区学校收费标准与去年春季一致,其中一般普通高中(含重点建设高中)和重点高中学费分别为每人每学期270元和400元。

记者在2018年春季南昌市城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布栏中看到,南昌市各级学校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学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住宿费等。其中,服务性收费涉及搭膳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代收费涉及教材费、校服费、电教教材代收费、学生体检费等。

在备受关注的校服费标准方面,南昌市规定,每生夏装、春秋装各两套,小学生夏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60元、春秋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80元;中学生夏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70元、春秋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90元。

南昌市提出,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

此外,各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要及时退还,严禁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牟取利益。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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