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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天津市万乐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遭罚

2018-02-24 15:18: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3日,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津市场监管宝稽罚〔2018〕19号处罚决定书,天津市万乐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因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罚款0.5万元。

ENTNAME
  
(市场主体名称 )

REGNO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PENDECNO
  
(处罚决定书文号 )

ILLEGACTTYPE
  
(违法行为 )

PENTYPE
  
(处罚种类 )

PENAM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FORFAM
  
(没收金额,单位:万元 )

JUDAUTH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PENDECISSDATE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格式:20140101

天津市万乐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91120224MA05KBKLXJ

津市场监管宝稽罚〔201819

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

0.5

0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0214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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