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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春节消费提示——药品篇

2018-02-11 17:20: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广州市食药监局官网获悉,春节临近,为引导广大市民安全、合理选购药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朋友,购买药品请注意:

一、购药渠道要正规。

不要受非法虚假广告的欺骗,患病要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以免耽误正常治疗。购药要到合法药店,索取并保管好相关凭证。处方药请凭医师处方购买,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服用。在互联网上购买药品,请在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质证书》的正规“网上药店”选购。

二、药品信息要查看。

购买药品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药品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www.sda.gov.cn)“公众查询”栏目的“药品”类查询。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包装标示的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三、滥用药物要不得。

有些容易形成瘾癖的药品是医疗中不可缺少的,但如果不是为了治疗疾病,仅为了获得某种刺激而滥用时,则危害甚多。如盐酸曲马多、止咳水(如磷酸可待因、盐酸麻黄碱止咳类口服液)等易成瘾药物,如果长期大量滥用将会严重伤害人体健康。消费者一定要养成科学用药的习惯,杜绝药物滥用。

如对药品质量有疑问,消费者可拨打12331或12345咨询、投诉。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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