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省质监局依法对家具产品开展了联动监督抽查,佛山市质监局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要求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改正,其中佛山市慧豪家具有限公司逾期不改正。
抽查性质 |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抽查产品名称 | 抽查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复查产品名称 | 复查日期 | 复查不合格项目 | 复查结论 |
国家联动监督抽查 | 佛山市慧豪家具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贺丰工业区南街 | 0.8米办公台 | 2017-6-14 | 木工要求、甲醛释放量 | 0.8米办公台 | 2017-11-3 | 木工要求、甲醛释放量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