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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4批次药品不合格

2018-02-09 08:28:36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 (记者 刘传江)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该局公布了14批次药品(制剂)不合格名单,其中,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制药厂、哈尔滨华瑞生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永江皮肤病医院等13家企业被通报。

据悉,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包括: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281的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和批号为1608091的维生素B6注射液;吉林省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1101/1015的礞石滚痰片;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51170202的肝素钠注射液;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10的红花逍遥颗粒;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01的咳特灵胶囊;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603的复方丹参片;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5036的盐酸多巴酚丁胺注射液;吉林省精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1101的甲硝唑片;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702的胃康灵胶囊;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160301的朱砂安神丸;哈尔滨华瑞生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170301的氟康唑胶囊;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制药厂生产的批号为04160305的感冒解毒颗粒;永江皮肤病医院生产的批号为170214的止痒润肤软膏。

目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监督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使用该批次产品,并进行整改,同时,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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