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伊曼诺贸易有限公司因销售商品违反价格法被罚5000元

2018-02-08 16:55:1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2月8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伊曼诺贸易有限公司价格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经查,北京伊曼诺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8月10日在天猫诺曼西蒙旗舰店销售的“男女款星月菩提配饰套餐108颗金刚佛珠手串项链配件 配饰藏银冥王”,在店铺首页宣传图片中标示“原价:130.00,折扣:8.5折,节省:19.50,售价:110.50”。该商品2017年8月3日至8月9日期间没有销售记录,之前最近一笔是2017年7月9日成交价格是110.5元。你单位2017年8月10日在天猫诺曼西蒙旗舰店销售的“天然寿山石三通隔珠套 件108颗佛珠小金刚星月菩提配饰套餐套装”,在店铺首页宣传图片中标示“原价:105. 00,折扣:8,5折,节省:15. 75, 售价:89,25”。该商品2017年8月3曰至8月9日期间成交的最低价格是89.25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七条、《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1223号)第六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款、《关于印发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京发改规【2016】9号)第二十三条以及对应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的规定,朝阳区发改委决定对北京伊曼诺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