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5日,辽宁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近期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国抽)信息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24批次,涉及蛋制品、蜂产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罐头、饮料等9大类,其中合格21批次,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蛋制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酒类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均合格;水产制品7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1批次;罐头不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1批次。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海裕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岚山区安东卫街道 | 古塔区山海汇海参店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14-132号 | 鲜脆海蜇头 | 200克/袋 | / | 2017/8/8 | 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668mg/kg║≤500mg/kg |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菌落总数║8.3×104;1.0×105;9.5×104;1.2×105;7.4×104CFU/g║n=5,c=2,m=50000,M=100000 | ||||||||||
2 | 大连野瓢天然饮品有限公司 | 大连瓦房店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吴店村 | 大连野瓢天然饮品有限公司 | 辽宁省瓦房店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吴店村 | 野瓢纯天然泉水 | 18.9升/桶 | 野瓢 | 2017/9/27 | 耗氧量(以O2计)║6.5mg/L║≤2.0mg/L | 大连市食品检验所 |
3 | 大石桥市博洛浦江南食品罐头厂 | 大石桥市博洛浦镇江南村 | 大石桥市博洛铺江南食品罐头厂 | 大石桥市博洛铺镇江南村 | 糖水黄桃罐头 | 248g/瓶 | 真帅 | 2017/9/2 | 糖精钠(以糖精计)║0.0205g/kg║不得使用 | 营口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