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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百祥药业销售劣药 被食药部门处罚

2018-02-02 10:12:43 信网

信网2月2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百祥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白鲜皮经过检验,因成分不合格,被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判定为劣药,并被依法处罚。针对此事,信网曾致电青岛百祥药业有限公司质量部门,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相关负责人正在出差,无法作出回复。

信网了解到,青岛百祥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批号为161101的白鲜皮,经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性状、检查项下的总灰分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之规定,应按劣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青岛百祥药业此行为已经违反该管理法。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29日依法对其作出处罚,没收劣药白鲜皮(批号161101)2Kg,没收违法所得2484.00元,并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5520.00元。合计罚没款8004.0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青岛百祥药业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信网通过查询了解到,青岛百祥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3月13日,位于青岛即墨市烟青一级路即墨段165号,许可经营项目:批发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02-24)等。

针对此事,信网曾于2月1日上午致电青岛百祥药业有限公司质量部门进行了解,但是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具体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正在出差,自己无法解答此事。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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