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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工商局抽检10个批次啤酒瓶样品 不合格3个批次

2018-01-22 12:49: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2018年1月19日消息,2017年8月30日,该局对鞍山市流通领域经销瓶装啤酒的啤酒瓶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次共计完成抽样10个批次。经过检验,其中共有7个批次商品检验合格,合格率为70% ,3个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0% 。

此次抽检的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抗冲击、耐内压力、规格尺寸、瓶底要求。本次检验中有2个批次的商品抗冲击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66%。有2批次的商品耐内压力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66%。

据介绍,抗冲击项目是啤酒瓶商品最重的指标之一。标准规定抗冲击≥0.6J。若该项目不合格,啤酒瓶在正常使用或运输中,由于外力撞击,瓶体会发生爆炸,存在安全隐患。耐内压力项目是啤酒瓶商品另一重要指标。如果耐内压力项目不合格,啤酒瓶在正常使用中由于温度升高或瓶体晃动引起啤酒瓶内压力升高,瓶体也会发生爆炸,存在安全隐患。

在这次的抽检过程中发现目前流通领域的啤酒瓶商品存在个别质量问题。个别生产厂家没有重视啤酒瓶产品质量问题,存在啤酒瓶超期使用情况。近期时而出现市场上流通的瓶装啤酒爆裂事件,严重侵害了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危及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办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鞍山市工商局对销售不合格瓶装啤酒瓶的经营者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2件,案值11136元,罚没金额38000元。

同时,鞍山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开启啤酒瓶时要注意安全,不要在在找不到开瓶器的时候使用各种不正确的办法来开启啤酒瓶,例如借助凳子或桌子的边缘开启,用筷子开启,甚至用嘴巴开启等。上述方法开启啤酒瓶极易造成酒瓶剧烈晃动,从而产生巨大的压力导致酒瓶爆炸。长期用嘴巴开启啤酒瓶还会造成牙齿松动,严重的会炸伤嘴。因此,在开瓶时,尽量按照正规的方法使用开瓶器。开瓶过程中不要将瓶口对准自己和他人。另外,不要将啤酒放入冰箱冷冻室速冷。万一出现意外,应尽可能保留酒瓶碎片,作为投诉维权时的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序号

样品名称

被抽查检验

经营者

标称商标

标称生产者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或批号

综合判定

(合格/不合格)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纯生啤酒瓶

台安县好邻居批发部

青岛啤酒

未标明生产单位

500ml

2017

合格

 

2

青岛啤酒啤酒瓶

台安县好邻居批发部

青岛啤酒

未标明生产单位

500ml

2017

合格

 

3

纯干啤酒瓶

台安县好邻居批发部

青岛啤酒

未标明生产单位

500ml

2017

合格

 

4

雪花超纯啤酒瓶

台安县刘斌啤酒批发部

雪花

未标明生产单位

330ml

2017

合格

 

5

雪花干啤啤酒瓶

台安县刘斌啤酒批发部

雪花

未标明生产单位

500ml

2016

不合格

抗冲击

6

雪花清爽啤酒瓶

台安县刘斌啤酒批发部

雪花

未标明生产单位

580ml

2017

合格

 

7

雪花天涯啤酒瓶

台安县格林啤酒销售部

雪花

未标明生产单位

500ml

2017

不合格

耐内压力

8

新动啤酒瓶

台安县格林啤酒销售部

黑狮

未标明生产单位

500ml

2016

合格

 

9

雪花干啤啤酒瓶

台安县格林啤酒销售部

雪花

未标明生产单位

500ml

2014

不合格

抗冲击、

耐内压力

10

雪花清爽啤酒瓶

台安县格林啤酒销售部

雪花

未标明生产单位

580ml

2017

合格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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