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19日,重庆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现就重庆百花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常捷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企业关闭或不具备药品生产条件,现依法注销上述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药品生产许可证》将正式注销,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由该局缴销。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19日,重庆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现就重庆百花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常捷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企业关闭或不具备药品生产条件,现依法注销上述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药品生产许可证》将正式注销,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由该局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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