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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食药监局: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8-01-12 15:10: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月12日,清远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根据清远市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0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饮料、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乳制品、冷冻饮品、茶叶、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共41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饮料23批次,不合格3批次;糕点39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19批次,食用植物油8批次,调味品9批次,蔬菜制品1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肉制品41批次,乳制品31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茶叶5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酒类6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食糖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豆制品3批次,蜂产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5批次,餐饮食品14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饮料不合格3批次:1.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一日三餐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示阳山山泉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4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阳山泉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1;88;<1;<1)CFU/250mL,高出标准规定(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2.连州市红新水店销售的标示连州市丰阳镇湖江李茶山山泉水厂2017年11月14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连龙山泉桶装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8;7;6;12;23)CFU/mL,高出标准规定(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98;185;96;16;<1)CFU/250mL,高出标准规定(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3.连州和兴森宝山泉水店销售的标示连州市森宝山泉水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5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森宝山泉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10;<1;<1)CFU/mL,高出标准规定(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1;2;4;2)CFU/250mL,高出标准规定(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糕点不合格2批次:1.佛冈县石角镇新奇华蛋糕店销售的标示佛冈县石角镇新奇华蛋糕店2017年11月27日生产、规格为70g/包的沙拉蛋糕,脱氢乙酸检出值为1.75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2.5倍。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2.佛冈县石角镇新奇华蛋糕店销售的标示佛冈县石角镇新奇华蛋糕店2017年11月27日生产、规格为125g/包的香草蛋糕,脱氢乙酸检出值为1.46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1.92倍;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0,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2倍。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31。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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