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7>>

重庆市食药监局:标称“百草堂™雪莲肌底液”等4批次产品不合格

2018-01-10 16:17: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月10日,重庆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2017年,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重庆市组织开展的2017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标示名称为“百草堂™雪莲肌底液”等4批次产品不合格。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应对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立案调查,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来源,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生产地所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供货商在本市范围内的还应同时通报供货商所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查处结果于2018年1月23日前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

各区县经营上述非法产品的商业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地下架封存情况,由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两江新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23日前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通报的非法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重庆市2017年化妆品监督抽检4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第三批)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