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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布5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件

2018-01-04 10:11:44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太原讯(记者 冯铁飞)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5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件,有效净化广告宣传环境。

2017年7月25日,大同天才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设立企业自设网站,在未经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自行设计、制作、发布表现形式中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互联网医疗广告,构成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被依法罚没10500元。

2017年6月18日,执法人员对大同市广灵县三彦农产品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以及淘宝网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淘宝网店页面“秋籽生态粮油”销售的胡麻油页面中,有“富含维生素、抗老化、改善毛细血管循环、促进胎儿大脑发育、促进胎儿智利发育等”宣传内容,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被依法罚没392元。

2017年5月9日,执法人员对广灵县德艺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及淘宝网店进行检查,发现其淘宝网宣传网页中有“健脑抗癌,降低血清胆固醇,可预防便秘,肠炎,肠癌”等宣传内容,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被依法罚没420元。

2017年3月27日,执法人员发现大同县广播电视台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系未经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构成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被依法罚没5230元。

2016年12月15日,执法人员对浑源县广播电视台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发布的恒芪康纯浆酒广告中使用了“喝酒喝健康,喝酒就喝恒芪康”等用语,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被依法罚没6000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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