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月3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公告称,佛山市南海区官窑康嘉药房、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质和药店、佛山市虹康医药有限公司汇浦分店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该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违反GSP情况 |
1 | NHGSP-2017-075 | 佛山市南海区官窑康嘉药房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榄六村联东新区联兴厂对面 | 2017年12月13日 | 1、质量管理人员未负责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2、企业未建立温度监测等相关记录; 3、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其中药品追溯的规定现场未能提供; 4、企业未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 5、未做好拆零记录。 |
2 | NHGSP-2017-076 | 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质和药店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石江村南边市场B座1号铺位 | 2017年12月13日 | 1、企业配备的人员与其经营范围不相适应; 2、药品与非药品混放; 3、销售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核。 |
3 | NHGSP-2017-077 | 佛山市虹康医药有限公司汇浦分店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石碣2桥旁汇浦商业广场商业一号楼1层商铺自编1-033号 | 2017年12月13日 | 1、质量管理人员未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2、营业场所、冰箱、阴凉区温湿度记录不完整; 3、缺2017年10月、11月培训记录; 4、未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 5、药品未按用途等要求分类陈列; 6、质量保证协议无有效期限; 7、未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料进行核实; 8、未对到货药品逐批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