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1月2日消息,湛江市益民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责令整改日期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1 | 粤AA7590899 |
| 湛江市益民医药有限公司 |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72号之二 | 2017.12.28 | 1.企业阴凉库房内不同药品的堆垛间距小于5厘米。 2. 外用药品与其他药品未分开存放。 3. 个别岗位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4.企业建立的委托运输药品记录不完整。 |
2 | 粤BA7590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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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江市嘉美二路西八街50号内四层 | 2017.12.28 | 1.企业未制定2017年度培训计划。 2. 企业未对冷藏运输设施设备进行定期验证。 3. 企业库房内不同药品的堆垛间距小于5厘米。 4.企业未对个别储存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