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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食药监局责令两家药品经营企业限期整改

2018-01-03 17:13: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1月2日消息,湛江市益民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许可证号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责令整改日期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1

AA7590899


A-GD-14-0223

湛江市益民医药有限公司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72号之二

2017.12.28

1.企业阴凉库房内不同药品的堆垛间距小于5厘米。

2. 外用药品与其他药品未分开存放。

3. 个别岗位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4.企业建立的委托运输药品记录不完整。

2

BA7590345


B-GD-16-035


广东健之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廉江市嘉美二路西八街50号内四层

2017.12.28

1.企业未制定2017年度培训计划。

2. 企业未对冷藏运输设施设备进行定期验证。

3. 企业库房内不同药品的堆垛间距小于5厘米。

4.企业未对个别储存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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