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7>>

青海省质监局通报2017年消防产品等20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

2018-01-03 16:23: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月3日,青海省质监局官网通报2017年消防产品等20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称,2017年第4季度,根据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开展了消防产品等20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涉及消防产品、能源产品、农资产品、机电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和电子商务(牛羊绒制品)六大类。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共抽查40家企业的67批次产品,其中抽查中型企业1家1批次样品, 小型企业39家66批次样品。经检验,32家企业的57批次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85.1%,8家企业的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9%。

(二)从抽查产品的类别看,共抽查六大类20种产品。其中,消防产品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0%,能源产品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5.7%,电子商务(牛羊绒制品)产品抽查批次合格率为50%,机电产品抽查批次合格率为62.5%。农资产品抽查批次合格率为100%,食品相关产品抽查批次合格率为100%。

(三)本次抽查产品的主要特点:

一是结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防火门、消火栓箱生产企业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通过监督抽查工作,有效提升了监督抽查效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规范消防产品生产秩序。

二是继续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针对商品煤质量问题,省质监局对全省商品煤生产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抽查工作,此次在秋季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又抽取12家企业28批次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是组织开展“双十一”消费品电商领域监督抽查集中行动,对去年总局抽查不合格的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了网上购样,强化对问题企业的检查。通过电商平台企业,联系生产企业对样品和检验结果进行确认,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源头追溯机制。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消防产品。对西宁市5家企业的5批次防火门、消火栓箱2种产品进行了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外观质量、填充材料、钢材材料厚度、防火合页(铰链)板厚、防火密封件、尺寸公差、形位公差、耐火性能等项目,经检验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0%, 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消火栓箱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箱体材料。

(二)能源产品。抽查了12家企业生产加工的28批次块煤、沫煤、型煤(蜂窝煤)3种产品。涉及我省西宁市、海南州、海北州辖区的企业。其中抽取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型煤(蜂窝煤)产品,抽取2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沫煤,抽取9家原煤筛选企业加工的24批次块煤产品,重点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水分、灰分、挥发分、全硫、发热量等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验9家企业生产的24个批次合格,3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批次合格率85.7%,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发热量、灰分。

(三)电子商务(牛羊绒制品)。对去年总局抽查不合格的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了网上购样,本次抽查以神秘买家身份共从网上购买2家企业的4批次羊绒衫、牦牛绒衫、羊绒围巾3种产品,经检验2家企业生产的2个批次不合格。抽查批次合格率50%,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标识、耐水色牢度。

(四)机电产品。对西宁市5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电线电缆产品进行了抽查,依据相应的电线电缆产品国家标准,对电线电缆产品的结构尺寸检查、导体直流电阻、绝缘护套机械物理性能、单根不延燃、标志检查、绝缘电阻、成品电缆电压试验、绝缘线芯电压试验、绝缘热延伸、绝缘粘附力、单线结构检查、单线性能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3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查批次合格率62.5%。2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37.5%。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绝缘平均厚度、成束燃烧、护套最薄处试验。

(五)农资产品。对西宁市、海东市4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马铃薯收获机、脱粒机2种产品进行了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防护装置、紧固件、噪声、轴承温升、空载运转、安全标志等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产品质量稳定。

(六)食品相关产品。对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12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PET无汽饮料瓶、PE瓶、PET瓶胚、一次性PET食品盒、PS勺、PP杯、PET瓶、PP吸管、PET酸奶杯等9种产品进行了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密封性能、跌落性能、乙醛含量、蒸发残渣、重金属、脱色试验、感官、锑等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产品质量稳定。

三、下一步监管措施

一是针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要求相关各市(州)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约谈企业负责人,明确整改要求和处理程序,督促企业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规定,妥善处理不合格产品,及时提交整改报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准生产和销售。二是各级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通过加强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企业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下一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还将加大对电线电缆、日用消费品等重大民生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产品出厂检验法定义务,强化质量把关,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