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8日,许昌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对昌祥中气体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
根据许昌市局《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许食药监[2017]53号)工作要求,市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随机抽取检查员和被检查企业,并于2017年11月22日,对许昌祥中气体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医用氧车间未组织生产。检查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的仓库、实验室,抽查了部分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调取了企业提供的资料,发现该企业基本能够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购进的氧(液态)按照规定索取了对方的检验报告、放行单等资料;制订了年度验证总计划,对氧(液态)生产工艺、关键生产设备进行了验证(现场检查时尚在验证周期内);具有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气瓶静水压测试由企业瓶检站进行测试。
检查组要求企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医用氧质量和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