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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药监局抽检食品7批次不合格

2017-12-18 17:03: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8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4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称,本期公布17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蜂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调味品、冷冻饮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蛋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速冻食品、肉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0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7批次,合格样品17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饮料不合格样品7批次,分别为:

1.运城市生态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n2=0,n3=1,n4=0,n5=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2.孝义市天龙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其它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34,n2=0,n3=0,n4=3,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3.祁县龙延山泉饮品厂生产的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62,n2=29,n3=68,n4=25,n5=78(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4.岚县瀑岚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n2=0,n3=1,n4=0,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5.山西灵之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n2=8,n3=56,n4=1,n5=8(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6.运城市盐湖区梦军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n2=76,n3=69,n4=0,n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7.临县观音圣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观音泉水检出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检出值为n1=1,n2=0,n3=1,n4=1,n5=3(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6,n2=0,n3=9,n4=3, n5=9(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合格样品170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25项指标。

2、蜂产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农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13项指标。

3、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6项指标。

4、糕点2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1项指标。

5、豆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5项指标。

6、饮料1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3项指标。

7、方便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项指标。

8、调味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3项指标。

9、冷冻饮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2项指标。

1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13项指标。

11、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致病菌限量等18项指标。

12、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致病菌限量等12项指标。

13、蔬菜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等18项指标。

14、水果制品2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6项指标。

15、糖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1项指标。

16、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产品明示标准的4项指标。

17、酒类3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9项指标。

18、速冻食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等8项指标。

19、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6项指标。

2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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