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3日,郑州市食药监局官网通报对郑州东湖冰泉饮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结果。结果显示,2017年10月25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郑州东湖冰泉饮品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注重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存在问题
更衣室入口洗手消毒处存放有84消毒液,未做到受控管理;包装材料(瓶盖、瓶胚、PC水桶)验收台账未包含包装材料的生产日期;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记录中有投料种类、使用数量的记录,未记录桶盖的生产日期;成品库有20170612批次瓶装饮用水,留样室无该批次产品的留样和留样记录。企业成品库未划定不合格品存放区域。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
三、问题处置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