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8日,河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 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禹州市百草汇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通许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禹州市百草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沉香(批号160522)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经孟津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禹州市金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桑寄生(批号1511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经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洛阳康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批号1701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酸不溶性灰分;经平舆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南神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开灵注射液(批号161002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