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8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报称,2017年8月28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郑州嘉倍佳实业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生产车间内未配备专用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员工使用原料编织袋和纸箱作为废弃物存放容器,且未标识;车间内用于通风换气的窗户未安装纱窗。
(二)进货查验结果方面:原料玉米淀粉未按照GB 2761-2011进行黄曲霉毒素项目的检测,未提供每批次原料的合格证明文件;进货查验记录中未记录原料黄原胶的进货查验信息。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企业处于停产阶段,生产车间混合设备和振动筛内部残留大量的原料,未及时清理。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原料库内多袋原料靠墙落地存放,部分原料敞口裸露放置;原料仓库无温控设施,无法满足酶制剂原料低温储存的要求;内包车间多袋不合格品无任何标识,不合格品未在指定区域存放;销售台帐中未记录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信息。
(五)产品检验方面:部分在用检验设备超过检定有效期;检验用试剂部分超过保质期。
(六)从业人员管理方面:生产线上一名已经入职的新员工无健康证。
三、整改和查处要求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