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4日,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饮料10类食品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0批次、蛋制品1批次、罐头2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肉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水产制品7批次、饮料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