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告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1 | (平)市监处字【2017】第249号 | 李凯明经营的平罗县璇玑主题餐吧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 李凯明 | 李凯明经营的平罗县璇玑主题餐吧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罚款5000元 | 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10.10 | |||
2. 2 | (平)市监处字【2017】第251号 | 马娟娟经营的平罗县阿舍老豆腐拉面店餐具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 马娟娟 | 马娟娟经营的平罗县阿舍老豆腐拉面店餐具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5000元 | 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10.16 | |||
3. 3 | (平)市监处字【2017】第252号 | 平罗县强氏喜阿婆粥饼店阳光乐购店餐具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 平罗县强氏喜阿婆粥饼店阳光乐购店 | 平罗县强氏喜阿婆粥饼店阳光乐购店餐具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5000元 | 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10.16 | |||
4. | (平)市监处字【2017】第253号 | 夏红保经营的平罗县元老四火锅店餐具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 夏红保 | 夏红保经营的平罗县元老四火锅店餐具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5000元 | 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10.23 | |||
5. | (平)市监处字【2017】第254号 | 田新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加工案 | 田新 | 田新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加工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罚款20000元 | 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