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统计表( 10 月) | |||||||||||||||
填表单位:济南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公章) 填表日期: 2017 年 11 月 3 日 | |||||||||||||||
案件类别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食品 | 1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6〕025号 | 济阳县富群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济阳县富群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济阳县富群商贸有限公司 | 370123197004200524 | 李秀民 | 免于处罚。 | 2017/02/16 |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502号 | 陶慧(济阳县三得利糖酒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陶慧(济阳县三得利糖酒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陶慧 | 370125198302202357 |
| 免于处罚。 | 2017/03/13 |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06号 | 济南银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济南银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济南银汇商贸有限公司 | 68981939-X | 王吉林 | 免于处罚。 | 2017/06/08 |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403号 | 肖瑞公(济阳县仁风镇镇东购物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酱菜)案 | 肖瑞公(济阳县仁风镇镇东购物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酱菜)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肖瑞公 | 372430196801107434 |
| 免于处罚。 | 2017/07/17 |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913号 | 赵传贞(济阳县兴旺发小食品批发部)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赵传贞(济阳县兴旺发小食品批发部)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赵传贞 | 370125197602015946 |
| 没收违法所得35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处以罚款30000元。合计:30035元。 | 2017/08/11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08号 | 济南银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济南银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济南银汇商贸有限公司 | 68981939-X | 王吉林 | 免于处罚。 | 2017/08/17 |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 | 济南银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济南银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济南银汇商贸有限公司 | 68981939-X | 王吉林 | 免于处罚。 | 2017/08/17 |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8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1002号 | 高淑芳(山东统一银座商业有限公司济阳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高淑芳(山东统一银座商业有限公司济阳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高淑芳 | 372428197405162769 |
| 免于处罚。 | 2017/09/12 |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9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802号 | 方恩昆(济阳县德利百货购物中心 | 方恩昆(济阳县德利百货购物中心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方恩昆 | 372430197109281211 |
| 免于处罚。 | 2017/09/26 |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0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07号 | 胡立涛(济阳县谷香月色餐厅)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胡立涛(济阳县谷香月色餐厅)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胡立涛 | 370181198205100739 |
| 没收违法所得14元,处以罚款5000元。合计:5014元。 | 2017/09/27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1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918号 | 马光红(济阳县光红蔬菜销售点)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案 | 马光红(济阳县光红蔬菜销售点)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马光红 | 372430196705250011 |
| 罚款10000元。 | 2017/10/09 | 主动履行 2017-10-10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2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921号 | 王际海(济阳县荣香食品店)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王际海(济阳县荣香食品店)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王际海 | 37012519780916341X |
| 没收违法所得0.8元,处以罚款5000元。合计:5000.8元。 | 2017/10/09 | 主动履行 2017-10-11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3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920号 | 刘九红(济阳县业森蔬菜销售点)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案 | 刘九红(济阳县业森蔬菜销售点)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刘九红 | 370125197501260520 |
| 没收违法所得8.4元,处以罚款10000元。合计:10008.4元。 | 2017/10/09 | 主动履行 2017-10-10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4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 | 张有凯(济阳县弘毅水产店)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张有凯(济阳县弘毅水产店)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张有凯 | 370125198801125632 |
| 罚款10000元。 | 2017/10/09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5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303号 | 王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王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并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王建 | 370125198412226616 |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68元,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处以罚款50000元。合计:51168元。 | 2017/10/10 | 分期履行 2017-10-25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6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11号 | 安桂洁(济阳县芙蓉小镇)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安桂洁(济阳县芙蓉小镇)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安桂洁 | 362228196701101858 |
| 没收违法所得166.2元,处以罚款5000元。合计:5166.2元。 | 2017/10/12 | 主动履行 2017-10-12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7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504号 | 肖红霞(济阳县孙耿镇仨宝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肖红霞(济阳县孙耿镇仨宝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肖红霞 | 370125198208143426 |
| 没收违法所得8元,处以罚款10000元。合计:10008元。 | 2017/10/20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8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503号 | 陶慧(济阳县三得利糖酒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陶慧(济阳县三得利糖酒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陶慧 | 370125198302202357 |
| 没收违法所得75元,处以罚款10000元。合计:10075元。 | 2017/10/20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9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209号 | 高卫卫(济阳县垛石镇好利友购物中心)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黄豆芽案 | 高卫卫(济阳县垛石镇好利友购物中心)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黄豆芽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高卫卫 | 370125198407055349 |
| 没收违法所得1元,处以罚款10000元。合计:10001元。 | 2017/10/23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0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0206号 | 高卫卫(济阳县垛石镇好利友购物中心)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蔬菜案 | 高卫卫(济阳县垛石镇好利友购物中心)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蔬菜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高卫卫 | 370125198407055349 |
| 没收违法所得5.84元处以罚款5000元。合计:5005.84元。 | 2017/10/23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1 | (济济阳)食药监食罚〔2017〕 | 济南鑫玺餐饮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济南鑫玺餐饮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济南鑫玺餐饮有限公司 | 370125197910060917 | 白宝彬 | 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处以罚款5000元。合计:5800元。 | 2017/10/24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2 | (济商河)食药监食罚〔2017〕01010号 | 王志诚(商河县诚诚购物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王志诚(商河县诚诚购物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油 | 1.没收违法所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王志诚 | 王志诚 | 1.没收违法所得16元;2.罚款5000元,两项合计5016元整。 | 2017.10.15 | 主动履行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商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商河县人民法院起诉。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商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3 | (济商河)食药监食罚〔2017〕01011号 | 李桂海(商河县桂海水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李桂海(商河县桂海水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条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李桂海 |
| 李桂海 | 1、没收违法所得210元整;2、罚款5000.00元整,以上两项合计罚没款5210.00元整。 | 2017.10.15 | 主动履行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商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7个月内向商河县人民法院起诉。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商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4 | (济商河)食药监食罚〔2017〕05001号 | 位小朋(商河县宏源购物超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位小朋(商河县宏源购物超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甜面酱 | 1.没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位小朋 | 92370126MA3DJCU95P | 位小朋 | 1.没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济美面酱5瓶;2、没收违法所得4.50元整;3、罚款5400.00元整,以上两项合计罚没款5404.50元整。 | 2017.9.25 | 主动履行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商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商河县人民法院起诉。 | 没收 | 商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5 | (济市中)食药监食罚〔2017〕0243号 | 东庆春(市中区就爱餐厅)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68号地下室 | 92370103MA3D2KAH2J | 东庆春 | 没收违法所得捌拾肆元(84.00元),并处罚款伍仟元整(5000.00元),两项共计伍仟零捌拾肆元(5084.00元)。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2017/10/17 | 主动履行2017-10-18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销售完毕 | 济南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6 | (济市中)食药监食罚〔2017〕0216号 | 市中区茉莉餐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市中区茉莉餐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市中区茉莉餐厅 | 370103197012185058 | 王晓雷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广东南乳(豆腐乳)两瓶 2、没收违法所得38元元,3、处5000元罚款 | 2017/10/20 | 主动履行2017-11-03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7 | (济市中)食药监食罚〔2017〕1507号 | 济南晟尚美达经贸有限公司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 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济南晟尚美达经贸有限公司 | 91370103076199976Y | 孙彬 | 没收违法所得728.70元,并处罚款5000元 | 2017/10/13 | 主动履行2017-10-16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8 | (济长)食药监食罚[2017]13005号 | 李才文(济南市长清区忆津粮油店)涉嫌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 济南市长清区忆津粮油店 | 372423196411190734 | 李才文 | 没收当事人生产的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芝麻油5瓶;货值金额0.008万元,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02万元 | 2017/05/26 | 主动履行2017-06-01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长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当事人生产的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芝麻油5瓶 | 济南市长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9 | (济长)食药监食罚[2017]13002号 | 济南心连心超市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案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四、八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 济南心连心超市有限公司 | 370123197011110025 | 李雪 | 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468万元 | 2017/06/16 | 主动履行2017-06-30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长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已对涉案产品进行下线处理 | 济南市长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0 | (济长)食药监食罚[2016]XL-007号 | 济南市长清区孝里镇申鑫副食经销部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经营不合格水萝卜咸菜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四、八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 济南市长清区孝里镇申鑫副食经销部 | 370123197209101757 | 陈成申 | 货值金额0.05万元,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18万元 | 2017/06/02 | 未履行2017-06-17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长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已对涉案产品进行下线处理 | 济南市长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1 | 济高市监罚字〔2017〕69号 | 高新开发区孙村龙春隆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槐花蜂蜜案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槐花蜂蜜案 | 免于行政处罚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罚,但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于处罚。 | 高新开发区孙村龙春隆超市 | 370127600080736 | 何振海 | 免于处罚 | 2017/10/20 | 主动履行2017年10月20日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有涉案产品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
32 | (济槐)食药监 食 罚〔2017〕370104095号 | 钦明(济南槐荫齐乐倍全超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钦明(济南槐荫齐乐倍全超市) |
| 钦明 | 1.警告; | 2017/9/29 | 主动履行,2017年10月11日 | 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槐荫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有涉案产品 | 济南市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3 | (济槐)食药监 食 罚〔2017〕370104087号 | 济南槐荫咪友火锅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菠菜)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济南槐荫咪友火锅店 |
| 李红玫 | 1.警告; | 2017/10/18 | 待履行 | 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槐荫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有涉案产品 | 济南市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4 | (济槐)食药监 食 罚〔2017〕370104093号 | 济南槐荫馋小猫餐厅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生羊肉) | 免于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济南槐荫馋小猫餐厅 |
| 刘伟 | 免于行政处罚 | 2017/10/18 | 待履行 | 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槐荫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有涉案产品 | 济南市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5 | (济槐)食药监 食 罚〔2017〕370104100号 | 张延祥(济南槐荫泉新禄农家院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芹菜)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张延祥(济南槐荫泉新禄农家院饭店) |
| 张延祥 | 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 2017/10/24 | 主动履行,2017年10月24日 | 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槐荫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有涉案产品 | 济南市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6 | (济历城)食药监食罚〔2017〕309号 | 济南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 济南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张豪 | 罚款1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2元,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 | 2017.10.18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7 | (济历城)食药监食罚〔2017〕06-7号 | 刘凯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警告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刘凯(济南市历城区白雪商店) |
|
| 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元,警告。 | 2017.10.10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8 | (济历城)食药监食罚〔2017〕06-2号 | 曲延燕销售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羊肉案 | 销售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羊肉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警告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曲延燕(历城区鑫山牛羊肉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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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76元,警告。 | 2017.10.17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9 | (济历城)食药监食罚〔2017〕315号 | 济南芝麻开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 济南芝麻开花食品有限公司 |
| 王桂芳 | 罚款1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3元。 | 2017.10.16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0 | (济历城)食药监食罚〔2017〕19-5号 | 张广振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警告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 张广振(济南市历城区琳琰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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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5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警告。 | 2017.10.16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1 | (济历城)食药监食罚〔2017〕214号 | 刘文旦(济南市历城区真帝到酒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警告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 刘文旦(济南市历城区真帝到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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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1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0元,给予警告。 | 2017.10.12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2 | (济历城)食药监食罚〔2017〕213号 | 李延军(济南市历城区湘鲁毛家饭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警告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 李延军(济南市历城区湘鲁毛家饭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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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元,给予警告。 | 2017.10.12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3 | (济历城)食药监食罚〔2017〕02-7号 | 山东金鲁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山东金鲁源食品有限公司 |
| 张国元 | 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96元。 | 2017.10.10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4 | (济历城)食药监食罚〔2017〕01-11号 | 韩龙太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 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 | 罚款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韩龙太(济南土大力快餐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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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20000元。 | 2017.10.12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5 | (济历城)食药监食罚〔2017〕15-06号 | 历城区金涛大酒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历城区金涛大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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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元。 | 2017.10.15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6 | (济历下)食药监 食 罚〔2016〕06-10号 | 济南瑞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济南瑞棠餐饮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且在进货时未依法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济南瑞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102200182782 | 孙健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 2017/10/18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7 | (济历下)食药监食罚〔2017〕08-05号 | 赵泽强(济南历下田韵坊快餐店)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赵泽强(济南历下田韵坊快餐店)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且在进货时未依法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赵泽强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372526197402132013 |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 2017/10/18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8 | (济历下)食药监食罚〔2017〕08-08号 | 陈其宝(济南历下陈其宝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陈其宝(济南历下陈其宝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在进货时未依法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一、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陈其宝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370121197010144554 |
| 一、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柒元整(17.00元),两项合并共计罚没款人民币贰仟零壹拾柒元整(2017.00元) | 2017/10/19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9 | (济历下)食药监食罚〔2017〕08-18号 | 冷群(济南历下韩树百货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案 | 冷群(济南历下韩树百货商店)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冷群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370103198412082028 |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 2017/10/19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0 | (济历下)食药监食罚〔2017〕08-01号 | 山东豹威安全服务有限公司锦江之星泉城路分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山东豹威安全服务有限公司锦江之星泉城路分公司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但在进货时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 免予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 | 山东豹威安全服务有限公司锦江之星泉城路分公司 | 营业执照 | 赵亮 | 免予处罚 | 2017/10/26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1 | (济历下)食药监食罚〔2017〕08-04号 | 济南兴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历下分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皮案 | 济南兴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历下分公司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皮,但在进货时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 免予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 | 济南兴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历下分公司 | 营业执照 | 张文彬 | 免予处罚 | 2017/10/26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2 | (济历下)食药监食罚〔2017〕08-03号 | 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但在进货时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 免予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 | 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 | 安士杰 | 免予处罚 | 2017/9/22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3 | (济历下)食药监食罚〔2017〕08-06号 | 高巧英(济南历下巧英副食品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高巧英(济南历下巧英副食品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但在进货时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 免予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 | 高巧英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132929196808122028 |
| 免予处罚 | 2017/10/26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4 | (济历下)食药监食罚〔2017〕08-07号 | 冯秀梅(济南历下区冯秀梅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冯秀梅(济南历下区冯秀梅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在进货时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一、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四十三条 | 冯秀梅 | 冯秀梅身份证号:372925196107288024 |
| 一、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元捌角(9.80元),两项合并共计罚没款人民币贰仟零玖元捌角(2009.80元) | 2017/10/19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5 | (济历下)食药监食罚〔2017〕08-09号 | 王志强(济南历下靳小冷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王志强(济南历下靳小冷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在进货时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一、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四十三条 | 王志强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411425197005148134 |
| 一、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叁元叁角(13.30元),两项合并共计罚没款人民币贰仟零壹拾叁元叁角(2013.30元) | 2017/10/19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6 | (济历下)食药监食罚〔2017〕09-02号 | 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但在进货时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 免予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 | 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 | 安士杰 | 免予处罚 | 2017/10/26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7 | (济历下) | 山东统一 | 馒头抽检 | 免予处罚 | 《食安法》 | 山东统一银座商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 | 高淑芳 | 免予处罚 | 2017/10/14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8 | (济历下)食药监 食 罚〔2017〕0803号 |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一、没收被扣押的过期食品,二、没收违法所得,三、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分店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70100752661784H | 王毅兵 | 一、没收被扣押的过期食品集味村牌红豆酥14盒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肆元捌角整(74.80元),三、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两项合并共计罚款人民币伍万零柒拾肆元捌角整(50074.80元)。 | 2017/10/13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9 | (济平)食药监食罚〔2017〕08004号 | 孔德勇(平阴县孝直镇孔家德勇炒鸡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孔德勇 | 37012419721027503X |
| 罚款陆仟元整(6000.00元) | 2017/10/13 | 主动履行2017/10/13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 完毕 |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0 | (济平)食药监食罚〔2017〕01038号 | 王风林(平阴县风林顺发蔬菜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王风林 | 370124196908272063 |
| 1.没收违法所得11.8元;2.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整,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壹万零拾壹壹元捌角(10011.8元)。 | 2017/10/19 | 主动履行2017/11/1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1 | (济平)食药监食罚〔2017〕01032 | 李红(平阴县多禾馅饼店)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责令停业、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 李红 | 370902197203231229 |
| 1.责令停业;2.并处罚款10000.00元 | 2017/9/29 | 主动履行2017/9/30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销毁 |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2 | (济平)食药监食罚〔2017〕01037号 | 李翠平(平阴县老柴房农家菜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李翠平 | 370124198004113026 |
| 1.没收违法所得7.65元,2.并处罚款人民币 20000.00元整,罚没款共计人民币贰万零柒元陆角伍分(20007.65元)。 | 2017/9/30 | 主动履行2017/10/12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3 | (济平)食药监食罚〔2017〕01033 | 刘志斌(平阴县聚龙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刘志斌 | 37012419761202601X |
| 1、没收违法所得1.98元;2.并处罚款10000.00元 3.警告 | 2017/10/13 | 主动履行2017/10/16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4 | (济平)食药监食罚〔2017〕01036 | 王谦(平阴县旺燊豆捞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警告、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王谦 | 91370124MA3CFECA12 |
| 1.罚款20000.00元 2.警告 | 2017/10/13 | 主动履行2017/10/26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5 | (济平)食药监食罚〔2017〕00013号 | 平阴县心连心超市有限公司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平阴县心连心超市有限公司 | 3701241983010800561 | 李如意 | 1..没收违法所得69.30元;2.罚款50000元 | 2017/10/13 | 主动履行2017/10/25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6 | (济平)食药监食罚〔2017〕00012号 | 赵成荣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 |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赵成荣 | 371081198401182423 |
| 1.没收违法所得110元;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3.罚款50000元 | 2017/10/13 | 主动履行2017/10/24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7 | (济天)食药监食罚〔2017〕511001号 | 济南市天桥区牛运羊汤馆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案 | 济南市天桥区牛运羊汤馆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 牛运才 | 92370105MA3F7LWN31 | 牛运才 | 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千元整) | 2017—10—11 | 主动履行 2017-10-17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责令下架封存 | 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8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03009号 | 章丘市埠村鸿岳快餐店未经登记从事小餐饮经营案 | 未取得小餐饮登记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 | 罚款 | 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 刘东方 | 370181197903250043 | 刘东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整 | 2017年8月8日 | 履行方式: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17年8月23日。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9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03011号 | 刘运生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 | 罚款、没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刘运生 | 370181197611175299 | 刘运生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整、没收普利斯纯净水20包 | 2017年8月16日 | 履行方式: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17年8月31日。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0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03010号 | 李均良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西芹案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罚款、没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李均良 | 370181198510050010 | 李均良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壹拾叁元捌角陆分(13.86元)整 | 2017年8月16日 | 履行方式: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17年8月31日。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1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02043号 | 李学斗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 当事人未按要求销售食品 | 罚款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 李学斗 | 372929197501042137 | 李学斗 | 罚款5千元 | 2017.10.31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2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02037号 | 侯念芝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罚款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侯念芝 | 37091119870210206X | 侯念芝 | 罚款5千元 | 2017.10.11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3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02040号 | 闵光登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当事人经营标签标签不符合规范的食品 | 罚款,没收涉案食品 |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 闵光登 | 532101198810024666 | 闵光登 | 罚款5千元,没收涉案食品 | 2017.10.13 | 待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4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34号 | 章丘市枣园成雯水产店(冯茜茜)销售含禁用兽药的鸡胗案 | 销售经营的鸡胗经检验含呋喃唑酮代谢物,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没收剩余的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 | 章丘市枣园成雯水产店(冯茜茜) |
| 冯茜茜 | 1、没收抽检不合格的剩余鸡胗1千克; | 2017/9/30 | 未履行2017.10.15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5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01018号 | 刘瑞珍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海米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刘瑞珍 | 370122196003034447 | 刘瑞珍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圆(¥40.00元)整。2.罚款人民币伍仟圆(¥5000.00元)整。 | 2017年10月10日 | 主动履行,15日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6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01023号 | 济南市章丘区明水全日购日用百货商店(沈佳奕)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济南市章丘区明水全日购日用百货商店 | 92370181MA3EJ63B4A | 沈佳奕 | 1.没收违法所得捌拾圆(¥80.00元)整。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详见《没收物品处理清单》【济章食药监食物处〔2017〕01023号】)。罚款人民币伍仟圆(¥5000.00元)整。 | 2017年10月12日 | 主动履行,15日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7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32号 | 李婧(章丘市家乡全羊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芹菜”案 | 经营的食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罚款 | 《食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李婧 | 372828197111192416 |
| 罚款5000元 | 2017.9.30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8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33号 | 陈文华(章丘市普集益膳餐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 | 罚款 | 《食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陈文华 | 370181197504175000 |
| 罚款5000元 | 2017.9.30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9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07011号 | 姜全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姜全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 37292219780303818X | 姜全华 | 1.罚款5千元 | 2017/10/25 | 主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80 | (济章)食药监食罚〔2017〕04009号 | 王雪莲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王雪莲 | 370181198910056825 | 王雪莲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整 | 2017/10/23 | 履行方式:主动履行;履行期限:10月23日。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81 | (济)食药监食罚〔2017〕01012号 | 刘振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未经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刘振 |
|
| 没收违法所得1320元,并处罚款五万元。 | 2017/9/30 | 待履行 2017-10-14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药品 | 1 | (济市中)食药监药当罚【2017】0232号 | 济南宝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案 | 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 警告 |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 济南宝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91370103MA3C66WB6G | 刘大强 | 警告 | 2017/09/04 | 主动履行2017-09-04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济南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 | 济高市监罚字〔2017〕68号 | 济南高新区惠民诊所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案 | 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 | 罚款 | 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 | 济南高新区惠民诊所 | 370121197109232044 | 王书娟 | 罚款人民币3000.00元(叁仟圆整) | 2017/10/20 | 主动履行2017年10月24日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有涉案产品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
3 | (济槐)食药监药罚〔2017〕370104083号 | 王大红涉嫌销售假药案 | 当事人销售假药“风湿百消丹胶囊”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 王大红 |
| 王大红 |
| 2017/10/17 | 主动履行,2017年10月17日 | 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槐荫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风湿百消丹胶囊”36盒; | 济南市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 | (济槐)食药监药罚〔2017〕370104082号 | 陈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及销售(使用)假药“保妥适”案 | 当事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及销售(使用)假药“保妥适”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 陈强 |
| 陈强 | 1.没收违法所得2000.00元; | 2017/10/18 | 主动履行,2017年10月18日 | 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槐荫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违法销售使用的“保妥适”共计11支 | 济南市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 | (济历城)食药监药罚〔2017〕016号 | 山东先大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济南张辛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罚款 | 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山东先大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济南张辛店 |
| 辛本胜 | 罚款8000元 | 2017.10.10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案件不涉及产品 | 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 | (济平)食药监药罚〔2017〕03002号 | 山东中邮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阴永和堂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购销药品无购销记录 | 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四条 | 山东中邮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阴永和堂店 | 37012419710212754X | 张桂兰 | 1、警告; 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 | 2017/10/16 | 主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 | (济章)食药监药罚〔2016〕02001号 | 章丘市建华金冠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 | 当事人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 罚款,没收违法经营药品 | 《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十三条 | 何燕 | 370122640720654 | 何燕 | 罚款5千元,没收违法经营药品 | 2016.9.25 | 2017.8.29主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8 | (济)食药监药罚〔2017〕03012号 | 毕朋军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 当事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 | 没收物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 毕朋军 | 372901198303107000 |
| 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52.2元,3.罚款3042元 | 2017/10/26 | 主动履行2017/10/26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9 | (济)食药监药罚〔2017〕03010号 | 章丘市健民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采用邮售和互联网交易的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案 | 采用邮售和互联网交易的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 警告、罚款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章丘市健民医药有限公司 | 91370181X13883930G |
| 1、警告; | 2017/10/30 | 待履行2017.11.14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有涉案产品 |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0 | (济)食药监药罚〔2017〕03011号 | 山东健康优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采用邮售和互联网交易的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案 | 采用邮售和互联网交易的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 警告、罚款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山东健康优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1370000349152146T |
| 1、 警告; | 2017/10/30 | 待履行2017.11.14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有涉案产品 |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医疗 | 1 | (济槐)食药监械罚〔2017〕370104094号 | 山东中德牙科技术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 罚款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 | 山东中德牙科技术有限公司 |
| 屈靖 | 罚款30000.00元 | 2017/10/18 | 主动履行,2017年10月18日 | 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槐荫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有涉案产品 | 济南市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 | (济天)食药监械罚〔2017〕1700006号 | 济南医盟义齿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 当事人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 | 罚款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四项 | 济南医盟义齿科技有限公司 | 913701050840313210 | 宋曙光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30元(柒佰叁拾元整) | 2017—10—10 | 主动履行 2017-10-11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没收、召回等 | 济南市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 | (济章)食药监械罚〔2017〕4号 | 杨新宇(章丘市双山大康明眼镜店)未经许可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 未经许可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及护理液 | 罚款,没收违法销售经营的三类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杨新宇(章丘市双山大康明眼镜店) |
| 杨新宇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没收违法销售经营的三类医疗器械 | 2017/10/29 | 未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 | (济章)食药监械罚〔2017〕3号 | 济南名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外部标记)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 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标签(外部标记)经检验不符合YZB/鲁0180-2014《超声波骨密度分析仪》及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标准要求 | 罚款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济南名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王心旭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17/10/10 | 未履行2017.10.25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化妆品 | 1 | (济市中)食药监妆罚【2017】0242号 | 济南天远经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案 | 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 没收销售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罚款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 济南天远经贸有限公司 | 91370103353488830N | 刘中伟 | 没收销售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并处罚款伍万元整 | 2017/09/27 | 济南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济南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填表人: 王晓阳 负责人: 郝永刚 联系电话: 66603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