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11月14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7年第47期(市抽)生产环节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本期信息显示,该局抽检肉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
本次抽检肉制品主要有烟熏香肠等。抽检依据《酱卤肉制品》(GB/T 23586-20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