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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霞飞日化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被行政处罚

2017-11-14 14:34: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上海霞飞日化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被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食药监()罚处字[2017]2520170037

案件名称

上海霞飞日化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检。经检验,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规定;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上海霞飞日化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娥佩兰柔和洗甲水II”

处罚种类和方式

罚款(16130.4),没收违法所得(4032.6)

行政处罚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要求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没收款和罚款交至本市各大国内商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于贰零壹柒年壹拾壹月壹拾伍日前履行没收批号为2E7娥佩兰柔和洗甲水II”7014瓶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20171113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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