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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药监局通报广州市白云区茜妃化妆品厂飞行检查情况

2017-11-13 17:48: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11月10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广东省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7年第163期)》,公布对广州市白云区茜妃化妆品厂的飞行检查情况。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吉米集萃水凝美白亮肤液(批号XFMI28R070)、360°美白精华液(批号MLCP008)等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产品“吉米集萃水凝美白亮肤液”(批号XFMI28R070),未正确标注企业名称、地址,标注生产方为广州科颜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生产方为广州市白云区茜妃化妆品厂;产品“茜茜焕颜舒缓修护祛斑组合”生产记录不全;车间现场未见清场记录,无仪器设备状态标识;留样室无成品留样。处理措施为: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移交白云区局跟进处理。

企业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茜妃化妆品厂

生产(经营)

许可证编号

粤妆20160199

检查单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日期

20171024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吉米集萃水凝美白亮肤液(批号XFMI28R070)、360°美白精华液(批号MLCP008)等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产品吉米集萃水凝美白亮肤液(批号XFMI28R070),未正确标注企业名称、地址,标注生产方为广州科颜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生产方为广州市白云区茜妃化妆品厂;

2.产品茜茜焕颜舒缓修护祛斑组合生产记录不全;

3.车间现场未见清场记录,无仪器设备状态标识;

4.留样室无成品留样。

处理措施

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移交白云区局跟进处理。

发布日期

2017117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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