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天泉饮用水厂:
2017年10月18日,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食品监管人员、执法人员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7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在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采购进货查验管理情况
1.未提供生产用水检验报告。不符合GB 14881中7.2.2条款关于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
2.无桶盖、18.9LPC桶供应商资质及检验报告;进货查验记录不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的规定。
二、生产过程控制
1.关键控制要求落实不到位,有关键环节控制要求,无纸质生产投料记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应就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制定并实施控制的要求。
2.无洗涤、消毒剂使用记录。不符合GB14881中8.2.1.3 条款关于应确保实施清洁消毒制度,如实记录的要求。
3.无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记录和处置记录;无维修保养记录;无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4.1.1条款关于记录管理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请你公司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云梦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给孝感市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