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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17年8月份监测到违法药品广告7次

2017-10-18 14:16: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6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2017年8月)》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天津市部分媒体进行监测,2017年8月份共监测到违法药品广告7次,涉及1个药品品种。

其中违法情节严重的有:广告中标示的药品“舒筋定痛片”。该药品广告中宣称“滑膜炎、关节僵硬疼痛只需服用三盒,游走性风湿、肩周炎、老寒腿、颈椎横突、腰椎间盘突出只需服用五盒,类风湿、关节变形、大骨节病、股骨头坏死只需服用八盒”“我是某某路公交气车司机,我叫高某,我就有2个病,颈椎第三节,腰椎四节、五节膨出…吃了乐仁堂的浓缩汤药…,我一共就吃了五盒,我的颈椎病、腰椎病全治好了”等内容,存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情形。

2017 8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汇总表 

序号

产品

类别

广告中标示名称

通用名称

或产品名称

生产企业名称

(或证件持有者)

违法广告播出次数

1

药品

乐仁堂浓缩汤药

舒筋定痛片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7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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