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腐、饮用水等2类食品共2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本次抽检豆腐10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用水10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东莞市桥头聚佳豪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常平绿豆豆豆腐档生产的鲜豆腐,苯甲酸检出值为0.31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的经营者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责令相关的生产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对相关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