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7>>

重庆市食药监局:3批次月饼抽检不合格

2017-09-30 14:57: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中秋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在强化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7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秋节月饼专项监督抽检。

  本次月饼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110家生产企业的221批次产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重庆市陵江食品厂生产的广式豆沙月饼(蓉沙类)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0.29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标称重庆市合川区龙多山食品厂生产的中秋月饼(广式)(生产日期:2017-09-10)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0.30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标称重庆市合川区龙多山食品厂生产的中秋月饼(广式)(生产日期:2017-09-08)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0.10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