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中秋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在强化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7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秋节月饼专项监督抽检。
本次月饼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110家生产企业的221批次产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重庆市陵江食品厂生产的广式豆沙月饼(蓉沙类)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0.29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标称重庆市合川区龙多山食品厂生产的中秋月饼(广式)(生产日期:2017-09-10)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0.30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标称重庆市合川区龙多山食品厂生产的中秋月饼(广式)(生产日期:2017-09-08)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0.10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