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旅行>>

北京工商整治旅游市场 严查8起典型违法案件

2017-09-28 21:42:28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 游婕)“十一”旅游黄金周在即,9月28日,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北京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年来,北京工商部门共参与旅游市场检查1553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8501户次,立案办结931起,罚没款1123万余元。从整治效果来看,北京市重点时段旅游投诉同比下降31%,非法“一日游”投诉同比下降42%,其中昌平区旅游投诉同比下降92.14%,旅游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改善。

北京市工商局当天还对外公布了近一年来查处的8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典型案例。据北京市工商局执法协作处副处长杨昌明介绍,这8起案例是北京市工商系统近一年以来查处的一批具有典型违法特征的案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损害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扰乱了首都旅游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这些案件的查处,体现了北京市工商局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这8起案件分别是:

一、北京青年遨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州门市部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案。

为吸引更多旅游消费者关注,招徕旅游业务,北京青年遨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州门市部自行设立了两个网站从事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明有“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旅”等字样及标识。

经查,北京青年遨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州门市部与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属于故意冒用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通州工商分局对其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春光鑫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玉器案。

北京春光鑫商贸有限公司在位于西城区大栅栏街6号的经营场所中从事珠宝玉石销售。西城工商分局对其销售的标称为翡翠玉手镯和翡翠玉挂件的商品进行了抽检,经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均为经过人工染色、漂白、填充等手段处理的翡翠制品,属不合格商品。西城工商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其作出了没收不合格商品,罚款5.64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胡某无照经营及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案。

胡某在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前提下,在其租赁的剧场内以现场表演展示的方式从事书法作品销售的经营活动。为吸引消费者,胡某安排的主持人将书法创作人员张某某虚假宣传为国家一级书法家,并宣称其书法作品市场价格为8万元一件。

胡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同时胡某还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昌平工商分局对胡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26万元;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乔某有奖销售玉石案。

根据游客举报,西城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在对乔某经营的北京吉龙老栅栏商城检查时,发现乔某在消费者结账时告知消费者可进行免费抽奖获得玉器,然而在抽奖盒中只放置奖项为“一等奖”和“谢谢惠顾”两种奖券,并且可人为操纵消费者抽中一等奖。抽中一等奖的消费者需要支付玉器价格一折的加工费才能获得该奖品,使消费者购买其虚标高价的商品。乔某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西城工商分局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北京八运鸿缘商店不接待散客案。

《北京市旅游条例》8月1日实施,东城工商分局依据《条例》第四十四条“接待团队旅游的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经营场所应当同时向其他社会公众开放”的规定,对安定门西大街18号一家门口贴有“不对外”的标识无名书画社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处经营者陈某某开设的“北京八运鸿缘商店”,专门向胡同游旅游团体推介驻场“书画人士”作品,不接待其他社会公众。若散客想进店参观,则需在三轮车胡同游售票处购票方可进入。

北京八运鸿缘商店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东城工商分局根据《北京市旅游条例》第七十五条,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北京鼎基商贸有限公司从事欺骗性有奖销售案。

北京鼎基商贸有限公司在举办抽奖销售活动中宣称:凡顾客在其场内消费满50元,可以店内免费领取小礼物,同时可参加抽奖活动。其中“特等奖”免费赠送价值4880元的翡翠挂件一件。大兴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经营者实际未在购买者抽奖的奖池中放置“特等奖”。且未明示其所设奖的中奖概率。

北京鼎基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大兴工商分局对其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北京密云桃源仙谷旅游管理处商业贿赂案。

密云工商分局在对北京密云桃源仙谷旅游管理处进行检查时,发现由该景区售票人员记录并保管的两个记录本中,记载了该景区向民俗户支付门票回扣的账外支出情况。经查,当地44个民俗户共为该景区提供了7909位客源,景区应获门票收入合计26.6万元。但该景区实际计入景区会计账21.9万元,剩余4万余元作为回扣支付给了为景区介绍客源的民俗户,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密云工商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1万余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北京龙腾阁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宣传案。

北京龙腾阁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在销售“圣怡牌烤鸭”“全聚德牌烤鸭”“鑫韵牌老北京烤鸭”等商品的过程中,为了扩大烤鸭的销量,该公司在经营场所开展“促销活动”,并专门制作了“降价商品标价签”放在显著位置上进行宣传,促销价格比该商品标称的原价低20-30元不等。

延庆工商分局调查发现,该公司开展促销活动前烤鸭的最后一次交易价格均与其宣传的“原价”不符,属于虚构原价的虚假宣传行为,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规定,延庆工商分局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