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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委会发布坚果类零食比较试验报告 3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

2017-09-28 16:03: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广州市消委会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各大电商平台销售的坚果、果仁、豆类等烘炒食品进行了比较试验。

  此次比较试验所购买并测试的样品包括三只松鼠、良品铺子、口水娃、华味亨、菓王小子、悠米等常见品牌共37批次(含进口食品3批次),种类包括巴旦木、板栗、蚕豆、核桃、花生、夏威夷果、开心果、青豌豆等8个种类,基本涵盖了电商平台中销量较大的品牌和型号。

  比较试验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比较试验内容包括安全性、对比性、监督体察三项:

  1.安全性:包括标签,酸价,过氧化值,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三氯蔗糖、纽甜),防腐剂(山梨酸、苯甲酸),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亮蓝、苋菜红、胭脂红),重金属(铅),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罗丹明B等理化指标;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

  2.对比性:对不同种类的烘炒食品的营养成分表进行对比。

  3.监督体察: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有中文标签或说明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网络店铺是否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并依《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无虚假广告或者夸大宣传等不诚信经营行为。

  此次比较试验涉及到的网络店铺(包括天猫超市、京东各品牌自营旗舰店、1号店各品牌自营旗舰店等)均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并依《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在网络店铺名称信息栏或自营平台底部信息栏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没有发现前述店铺存在虚假广告或者夸大宣传等不诚信经营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营养成分表应标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和能量,以及此五项的含量和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NRV),其中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NRV)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最具参考意义的数值,表示各营养素含量各占成年人每日膳食推荐量的百分比。例如,某品牌杏仁注明每100g中脂肪的%NRV为120%,如这包杏仁的净含量为100g,那么整包落肚就意味着吃了超出国家推荐摄入脂肪量的20%,即摄入超标。

  此次比较试验发现,夏威夷果的脂肪参考值百分比平均值达到120.5%,超出国家每日推荐摄入限量;开心果的钠(盐)参考值百分比平均值达到45.4%,这意味着吃100g开心果,一天的盐就差不多吃完一半了。相反,一向被认为脂肪含量高的板栗,在能量、脂肪、蛋白质和钠(盐)四项指标的参考值百分比中都是最低值。

  参与此次比较试验的37批次样品中,除有3批次在“标签”这一项指标上与国家相关标准有差异,其余安全性指标项目均与国家标准无差异。虽然标签对样品本身质量影响不大,却是消费者直接认识了解产品的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口或非进口食品都需用中文列出商品的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等,信息提供不全或不清晰都很容易导致消费者误会或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消费提示

  烘炒食品好吃但不一定能减肥,那么在管不住嘴的情况下怎么选择一款又好吃又适合自己的零食呢?市消委会温馨提示消费者在选购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有资质的店铺。

  尽量选择向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买;查看店铺的卫生情况、存放情况。对于网络销售的炒货食品,注意查看网络店铺是否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看营养成分表。

  1.看单位用量。营养成分表中的所有营养参考的单位用量是每100g/每100mL,而不是整包的数值。市场上一包烘炒食品的规格常有400g或者300g,而不是100g。如果不注意单位用量,实际摄入的营养量会大大超出你的想象。

  2.对照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选购。不同身体条件和健康诉求的人对能量和营养素的需求不同,消费者选购时可根据自己情况选购适合自己的商品。

  (三)选择优质商品。质量好的烘炒食品应具有果蔬籽、果仁、坚果等食品固有的外形、色泽、气味和滋味,口感松脆,不应有霉变、虫蛀现象,不应有酸败、哈喇味、苦味等异味。应谨慎购买经过夏季或梅雨季节的烘炒类食品,因为经过高温高湿度环境后,易发生油脂氧化,发霉、变质,产生哈喇味。

  (四)打开包装后应尽快食用。一次食用不完应存储在密封容器中,放置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高温,以防变质。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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