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称,杭州杜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和杭州瑞恩大药房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收回行为的通知》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该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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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证书收回日期 | 收回证书机关 |
浙DA5717618 | 杭州杜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和美弄51号、53号 | 2017年8月14日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浙DA5717758 | 杭州瑞恩大药房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589号(二区2125、2126号) | 2017年8月14日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