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2017年8月10日消息,经该局对杭州凤芳大药房和杭州晏康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认为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发还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杭州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发还目录
(2017年第02号)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还日期 |
1 | 杭州凤芳大药房 | 浙DA5717832 | 2017年8月10日 |
2 | 杭州晏康大药房 | 浙DA5710047 | 2017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