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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食药监局接群众举报网店售卖不合格食品

2017-07-31 17:14: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永州市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零陵区某网店售卖不合格食品,接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调查核实情况,确认该网店为零陵某公司注册店铺,而投诉人所购买的预包装豆腐丝系该店铺售出。投诉人称收货后发现购买的预包装食品外包上标识标签不完整,没有生产厂家等信息,于是将产品予以退回,并申请维权。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店铺立即停止销售该类产品,并要求店铺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目前该投诉人购买的无完整标识标签系列产品已从网店下架。

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预包装食品就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三)项 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区食药监局温馨提示:合格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消费者若遇到无标识标签,或不完整标识标签预包装食品,为了保障自身的健康安全,请不要购买。(徐永荣 倪周慧)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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