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淄博市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淄博市博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8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在王在亮处抽检的1批次鸡蛋中氟苯尼考项目检出值为8.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博山区食药监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